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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37888-202602-106751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发布日期: 2026-02-28 15:51
名 称: 昆明阳宗海管理局关于阳宗海水域全面禁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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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阳宗海管理局关于阳宗海水域全面禁钓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2-2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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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阳宗海管理局关于阳宗海水域全面禁钓的通告


2026310时起,珠江流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有效保护阳宗海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及封湖禁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渔业条例》《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昆明阳宗海水域垂钓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阳宗海水域全面禁钓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钓时间

2026310时至63024

二、禁钓范围

阳宗海全水域及《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明确的主要入湖河道。

三、禁钓要求

在禁钓期间和禁钓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任何工具、方法进行垂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禁止性行为:1.使用水上漂浮工具入湖垂钓;2.侵占湖体搭建钓鱼平台;3.使用一人一杆、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炸钩以及各类视频装置或者探鱼、射鱼设备等对渔业资源造成较大破坏的方式;4.使用污染水质、毒害水生生物的诱鱼饵料、物质或者使用泥鳅、鱼虾等进行活体打窝垂钓。

四、法律责任

(一)违反规定在禁钓期间和禁钓范围内进行垂钓的,按照《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第八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阻碍和妨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违规垂钓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

昆明阳宗海管理局综合执法处:0877-6184997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局:0871-64874647

特此通告。

                          昆明阳宗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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