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一、 机构设置
(一)部门简介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加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委办)、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监督管理科、救灾救援管理科、政策法规宣教科、科技和信息化科、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现有人员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作人员16名。
(二)领导介绍
舒成凯:应急管理局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副局长:武庆元、韦艳辉。
(三)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草原、森林火灾,地震、水旱灾害等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公共安全、社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预报,发布森林和草原火情灾害信息等。
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依法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其他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受同级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和煤炭行业管理,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管理煤炭经营秩序,承担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四)科室设置及分工
1.办公室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等工作;公文收发、拟办、传阅、归档等工作;督办督查、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内控管理、会务等工作;政务信息与公开、对外宣传、信访维稳、工会相关等工作。
2.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委办)
负责承担区安委办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指导协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全区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体系,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巡查、考核工作;对重大风险隐患的挂牌督办等工作。
3.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承担应急值守、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相关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掌握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物资情况,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等工作。
4.综合监督管理科
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监管领域内行政审批事项具体办理等工作。
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监管行业内行政审批事项具体办理等工作。
6.矿山监督管理科
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煤矿企业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7.救灾救援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区综合减灾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等工作。
8.政策法规宣教科
负责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安全培训及相关考试等工作。
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报账管理、人员工资、组织人事、考勤管理等人事劳资工作。
9.科技和信息化科
负责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化建设和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应急救援平台信息化建设和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监管装备能力建设和配发装备的管理等工作。
10.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全区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非法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等工作。
二、办事指南
审批事项 | 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 承诺办结时限 | 办理科室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审批表;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保险人名单; 8.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保险人名单; 9.提取安全费用的证明材料; 10.涉及仓储的:安全评价报告。 |
7工作日,现场勘察时限不计算在内。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电话:0871-66024980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需盖章); 4.从业人员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证明材料; 5.与指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及安全管理责任书。属专卖店的还需提供与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的烟花爆竹专卖店协议(复印件各1份); 6.为从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7.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原件。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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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电话:0871-66024980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 承诺办理时限:7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电话:0871-66024980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一份); 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一份);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一份)。 | 承诺办理时限:7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电话:0871-66024980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 承诺办理时限:7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不计算在内。
| 综合监督管理科 电话:0871-66024980 |
三、联系电话
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6024980
24小时在岗值班电话(夜间值班):0871-64874880
值班传真:0871-64874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