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和水资源保护局
一、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负责河道建设与管理,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应急水量调度等工作;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等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危险废物管理等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政、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对上承接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滇池管理局、市河长办对应职责。管委会河(湖)长制办公室设在生态和水资源保护局,生态和水资源保护局与市生态环境局阳宗海分局合署办公。
二、领导基本情况:
阳宗海管理所所长 王天寿
主持局及阳宗海管理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生态和水资源保护党支部书记 孔凡东
配合局长做好全局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深化改革、工会、防汛抗旱、水利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党支部、防汛抗旱科。
生态和水资源保护局副局长 舒晓刚
协助局长做好全局工作。负责阳宗海保护治理,污染防治、中央环保督察、总量减排、危废管理、辐射安全,行政(非行政)审批(许可)、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等工作;分管环境水政监察大队、污染防治科、水资源管理科、河长办。
生态和水资源保护局水利高级工程师 唐树兰
协助局长做好全局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农村饮水等工作。分管建设管理科。
三、科室设立
(一)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1.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负责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3.负责文件收发、传阅,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4.负责资产财务、信访维稳、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宣传报道工作;5.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污染防治科
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辖区内涉及环保、水务的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查、审批工作;2.负责生态环境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3.负责辖区水、气、土、声、渣的污染治理工作;4.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绿色创建、总量减排、辐射安全、应对气候变化、阳宗海水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资源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辖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2.负责辖区节水、地下水、再生水利用、水源地保护及海绵城市相关工作;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区域内水利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2.负责辖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3.负责辖区农村饮水、水土保持治理等水利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防汛抗旱科
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辖区防汛抗旱蓄水等相关工作;2.负责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等相关工作;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环境水政监察大队
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水政、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 2.负责环境污染事故、水事纠纷的调查,承办环保、水事行政复议、应诉、理赔等具体事务;3.负责做好环保督察相关工作;4.负责辖区内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危废管理等相关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河长办综合科
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河(湖)长制相关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度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2.处理报送河湖长制相关工作。3.建立全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体系;4.督促河(湖)长制工作开展落实,为河长提供工作意见和建议;5.配合上级督察督导组织开展相关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由于局内设科室较少,相关职责只在原则上进行划分,具体工作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四、联系电话
办公室联系电话:67517401(柏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