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局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
2.拟定职业学校、中等学校和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组织参加、承办体育竞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等工作;
4.负责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艾滋病防治、老年健康、中医药和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相关工作;
5.负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
6.对上承接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红十字会、市计划生育协会等单位对应职责。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责分工
社会事业党工委书记、社会事业局局长李随军:主持社会事业党工委、社会事业局工作,分管办公室。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李静敏:负责指导、组织参加、承办体育竞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等工作。分管体育科。
社会事业党工委副书记、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李忠玲: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艾滋病防治、老年健康、中医药和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分管卫生健康科。
教育党委副书记段文:负责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拟定职业学校、中等学校和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分管教育科。
三、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 0871-6625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