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开展就业、失业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四)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五)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及管理服务工作,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及管委会机关招聘人员人事档案的整理和日常管理、归档、查阅等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
(六)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合同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八)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领导
简 勇 局长
三、内设科室及联系电话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871-67517258。
(二)人事综合科,联系电话:0871-67431200。
(三)就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871-67517882。
(四)基金监督科,联系电话:0871-67517993。
(五)财务科,联系电话:0871-67434600。
(六)社会保险中心:
1.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联系电话:0871-67517359。
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咨询,联系电话:0871-67453933。
(七)医疗保险中心:
1.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联系电话:(0)18987068589
2.医疗保险参保,社会保障卡管理,联系电话:0871-67517257
3.医疗保险待遇、医疗救助咨询,联系电话:0871-67433342。
(八)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871-67517626。
(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0871-6751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