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区内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起草全区财政、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草案;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区财政预决算草案并根据批复组织执行;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管理全区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
(四)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区内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费、事业费、专项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加强区内国有资产管理。监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八)贯彻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财经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区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和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管理;
(十)负责区内财务和会计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各单位部门的财务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十二)承办区管委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简介
韩宁生:财政分局局长,负责全局工作。兼任区金融办、区国资办负责人。
叶俞永:财政分局副局长,协助局长管理局办公室。分管区国资办、区金融办、综合科(政府采购)、会计金融科、机关会计管理中心、负责分局招商引资工作。
王 荔:财政分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管理预算科。分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国库科、综合科(政府采购外)、社保科。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和监督联系电话:67517911